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的6个法律陷阱,求职者必看!
2026/09/21

## 导语


"先试三个月,表现好了再转正。""试用期工资打八折,转正了再补。""试用期不交社保,转正了再说。"——找工作的时候,你是不是经常听到这些说法?试用期,本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互相了解的阶段,却成了很多公司"坑人"的重灾区。试用期到底有多久?试用期工资怎么算?试用期能随便辞退吗?今天我们就来盘点试用期的6个法律陷阱。


## 陷阱一:试用期随便定,想定多久定多久


很多公司觉得,试用期我说了算,想定多久就定多久。有的公司一签就是三年试用期,甚至还有试用期半年、一年的。


**法律怎么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也就是说,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而且,试用期的长短是跟劳动合同期限挂钩的,不是公司想定多久就定多久。


## 陷阱二:只签试用期合同,不签劳动合同


有些公司说:"先签个试用期合同,转正了再签正式劳动合同。"


**法律怎么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只跟你签试用期合同,那这个"试用期"就不算数,直接视为正式劳动合同。你从入职第一天起就是正式员工了,享受正式员工的所有待遇。


## 陷阱三:试用期工资随便给,打个三五折


很多公司试用期工资特别低,甚至只给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有的公司还说:"试用期嘛,工资低一点很正常。"


**法律怎么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也就是说,试用期工资最低不能低于正式工资的80%,同时也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两个条件要同时满足。


## 陷阱四:试用期不交社保,转正了再交


这是最常见的陷阱之一。很多公司说:"试用期还没转正,不用交社保。转正了再给你交。"


**法律怎么说?**

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属于劳动关系的一部分。所以,试用期内公司也必须给你交社保。


不交社保是违法的。你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如果因为公司不交社保给你造成了损失(比如无法报销医疗费),公司还要赔偿。


## 陷阱五:试用期随便辞退,"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行


很多公司觉得,试用期嘛,想辞退谁就辞退谁,反正一句"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够了。


**法律怎么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也就是说,公司不能随便辞退试用期员工。如果公司说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公司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并且你事先知道

2. 公司有证据证明你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

3. 辞退决定在试用期内做出


如果公司拿不出这些证据,那就是违法辞退,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赔偿金。


## 陷阱六:试用期可以重复约定,换个岗位再试一遍


有的公司员工升职或者调岗后,又重新约定一次试用期。说:"新岗位嘛,再试三个月看看。"


**法律怎么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也就是说,不管你换岗、升职还是重新入职(非因本人原因),公司都不能再跟你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只能有一次。


## 试用期维权小贴士


1. **入职就签合同**:入职当天就要求签劳动合同,不要相信"转正再签"的鬼话

2. **看清合同条款**:签合同前仔细看试用期期限、工资、岗位等条款

3. **保留证据**: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4. **遇到侵权及时维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律师提醒


试用期不是"白用期",更不是"坑人期"。法律对试用期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遵守。作为劳动者,我们要了解自己的权利,不要被公司的"霸王条款"忽悠了。


找工作是双向选择,公司在考察你的同时,你也在考察公司。一个连试用期都要坑你的公司,不值得你为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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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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